滨湖街道明确平安创建法治创建长效机制
2008-10-15

    一是执行五项制度。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评制、限期整改制、矛盾纠纷排查制、重大情况报告制。落实街道与科室、社区、辖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人民调解、预防和处理邪教问题等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实行月检查、季点评制度,节日前、重大活动前、敏感日子前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并组织复查验收,确保不放过一个隐患。

    二是扩大四支队伍。扩大治安志愿者队伍、法律志愿者队伍、“五老”网吧监督员队伍、民生工作“五个百分百工程”监督员队伍。在政府加大技防、物防和社区保安投入的基础上,街道、社区白天组织退休在家人员开展小区巡逻,晚上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下岗人员巡逻。以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抓手,动员辖区法律人才为社区服务。在现有的16名民生工作“五个百分百工程”监督员基础上,增聘20名确实能起到宣传员、整改员和监督员作用的人员担任监督员。

    三是完善二个抓手。完善“莫愁法治在线”和“道德法庭”二个抓手的制度、队伍、运行、效果等方面建设,进一步促进法律进社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执行力度。发挥区确定的党建共建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对单位的作用,发挥街道、社区自主结对单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