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纪要

 
 
    建邺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9月20日在区招商中心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文武主持了会议,主任徐国庆、副主任刘林昌、于常洁、梅福来及委员共20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梁建才;区人民法院院长陈佑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建中、副检察长吴建春、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陈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彬;区房产局局长侯云光;区拆迁办主任张宝林;区发改局局长王德宝;区商务局工委副书记曹国旗;区招商中心主任吴中群; CBD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陈伟宁;新城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莫腊英;区卫生局局长戴大荣;区市容局局长王如敬;区质监分局副局长陈德荣;区农办副主任陈积华;区人大南湖街道工委主任樊其俊、区人大滨湖街道工委副主任管杰岭、区人大兴隆街道工委主任蒋宏喜、区人大南苑街道工委主任陈大连、区人大沙洲街道工委副主任陈万文、区人大双闸街道工委副主任张翠兰、区人大江心洲街道工委副主任罗光明。区人大代表张敏、许良凤、毛建萍、王金华、嵇桂红列席了会议;还有5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房产局局长侯云光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两个《办法》的贯彻实施,创新工作思路,注重学习培训,强化拆迁监管,严格政策把关,落实托底保障,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整体联动,两个《办法》贯彻实施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拆迁工作的宣教力度。深入开展拆迁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研究。要结合《物权法》的贯彻实施,及拆迁中新老政策衔接和拆迁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研究,着力提高两个《办法》的贯彻执行力度。三要进一步规范拆迁补偿的监管工作。全面推进阳光拆迁、廉政拆迁、和谐拆迁,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合法,行为合法。四要进一步增强拆迁实施过程中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意识。落实和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让被拆迁群体真正感到满意。五要进一步强化矛盾化解机制,实事求是地解决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拆迁单位改制而引起的各种矛盾,调动人员积极性,确保社会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展与改革局局长王德宝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目标实施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区政府把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按“项目推进年”的工作部署,做好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目标的早启动、早推进,进一步强化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全区、全员、全方位招商的氛围,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创新思路,攻坚克难,措施扎实,使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目标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些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新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增添了活力。会议同时建议:一是要重视速度与质量的有机结合,积极整合招商力量,进一步提高招商工作的实效。二是要建立全区招商载体的信息共享和动态反映平台,促进我区招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三是要进一步完善CBD、科技园的服务与管理。建立一套全新的体系。为已入驻企业服务好,为引进更多高品质企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四是要增强目标意识,咬定今年的目标不放松。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的产业目标任务。五是要做好各方面的沟通,争取更多的支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于常洁同志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对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区卫生局和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为实施《食品卫生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尤其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网络,创新监管措施,拓宽监管渠道,有力地保障 “十运会”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经过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区食品卫生总体状况明显好转,各项工作措施明显改进,管理监督水平明显提高。这次执法检查未发现突出问题,但食品卫生在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中的不平衡状况,需要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为此,会议建议:一要强化《食品卫生法》教育。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增强全社会食品卫生的法律意识、鉴识能力,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食品卫生监管者的执法水平。二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领导力度,协调各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三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要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食品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数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要切实发挥基层食品卫生工作网络的作用,确保本区区域执法监管工作的需要。四要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保障相关业务工作所需经费。进一步改善执法和检验检测技术装备,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建春所作的关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会议在充分肯定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同时,认为区检察院民行检察队伍办案力量相对比较薄弱,与检察工作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民行监督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法检两院的联系沟通不够。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行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二要注重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民行检察的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工作的职能宣传。提高民行检察部门的社会认知程度,推动民行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四要进一步做好与法院的互动、沟通,争取法院的理解与支持。
    会议要求,区政府、区检察院根据会议审议意见,按《监督法》规定认真研究和办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区人大将会议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审议意见及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换届选举的有关决议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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