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联系平台 深化诉调对接---我院与区司法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
2008-06-05  

 

  近日,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区法院郑嘉保副院长及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的庭长、副庭长,区司法局杜国平副局长及司法局基层科、各司法所负责人共19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介绍了2007年以来全区人民调解以及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以及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今后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措施性建议。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金泰文做了交流发言,介绍了调解工作原则、范围、方式和技巧。各位司法所长还就调解工作及诉调对接中的问题与人民调解指导员进行座谈。

最后,郑嘉保副院长围绕着力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对接,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法院与司法局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机关,要配合默契、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要将调解工作始终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止纷息讼、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目标。

二是进一步延伸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构建好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平台。法院选派具有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到各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局将各街道、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信息提供给人民调解指导员,便于双方经常性的业务交流和协作同时根据需要,邀请矛盾纠纷多发行业的主管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共同调处重大矛盾纠纷。

三是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借助诉调对接平台,开展诉前调解、诉中的联合调解和委托调解、诉后的执行协助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和职能互补。人民法院要把公正高效地审判涉及调解协议案件作为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途径,做到积极受理、及时审结、依法裁判。

四是多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人民法院要积极配合司法局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司法局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时,法院将派出骨干法官参与专题授课,讲授包括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及物业管理、房地产拆迁等纠纷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调解方法技巧。人民法院有针对性地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典型案件,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提高调解能力。法院和司法局定期联合评议诉调对接案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水平。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发展趋势和调处对策的研究分析,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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