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六项措施强化安保工作
2008-07-28  
 
 
 
 
第 四十九 期
二○○八年七月四日
 
我院六项措施强化安保工作
7月3日下午,我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专题通报近期贵州瓮安“6.28”打砸抢烧事件、上海“7.1”袭警事件、湖南张家界“7.2”爆炸事件等三起恶性事件的情况,决定采取六项措施强化我院安保工作:
一、由法警大队牵头、办公室配合,对全院安保工作的人员配置、职责落实、设施设备配置、规章制度完善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的漏洞与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报党组专题研究处理。
二、全院全员开展安全教育。一是以部门为单位、以最近发生的三起恶性案件为教材,进行一次专题教育,提醒、增强安保责任意识;二是全院将适时组织一次安保专题教育。
三、落实、完善各项安保制度。包括接待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法警(门卫)安全检查、值班制度,干警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制度。对矛盾易激化案件、外出执行案件实行工作预案制度化,做好干警个人信息保密制度的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检查警力、设施、设备使用状况,对配备不足的要配置到位。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通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对造成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六、转变工作作风,讲究工作方法,源头上杜绝各类不安全事件发生。要按照热情、耐心、细致的原则处理纠纷,对情绪激烈的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不要与之发生正面冲突,同部门人员尤其是庭、室、局长要出面接待,配合做好矛盾消解工作。各庭室要积极与警队联系,及时派警处置。
 
 
 
 
 
 
 
 
报:市法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政法委        
发:本院各位领导、各部门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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