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89098/2023-98705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建邺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3年建邺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三次认定结果告示及领证安排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教师资格;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委托人;名册;资格;体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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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建邺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三次认定结果告示及领证安排
经南京市建邺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同意认定11人幼儿园教师资格、46人小学教师资格、17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可以在《建邺区2023年第三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名册》(附件1)中查询认定结果。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领证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11楼)1103室。
领证须知:
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务必及时归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2.证书确需代领,被委托人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个人委托书(附件2)及双方身份证原件。
3、尚处于妊娠期的申请人员,应于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11楼1103室,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并同时注销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87778242
附件1:建邺区2023年第三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名册
附件2:个人委托书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