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2989098/2025-85248 主题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5-12-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拟撤销诊所备案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医疗美容;诊所;公示;南京市建邺区;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名称;皮肤科;所有制形式;备案管理;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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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撤销诊所备案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本机关拟撤销南京梅曼医疗美容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南京建邺梅曼医疗美容诊所

二、医疗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5201室

三、法定代表人:裴仁龙

四、主要负责人:陈继松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所有制形式:私人

七、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

八、备案编号:PDY00563832010517D2212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 58950813、58950812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3号楼C厅204室

邮编: 210019

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