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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7 14:20

吴兴珍:

你不服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决定(被举报人:南京弗莱堡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2月9日收悉。经初步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5日作出〔2025〕建行复第442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因你未向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本机关向你申请书载明的地址及身份证住址邮寄补正通知书均被退件。期间,本机关多次致电你申请书载明的手机号,亦未能与你本人取得联系。

因采用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2025〕建行复第442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详见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建邺区行政复议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双和园办公区3号楼东区1019室

联系电话:025-87778403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2025建行复第442号补正通知-吴兴珍.pdf
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最新).doc
信息来源:建邺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