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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城管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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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城管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 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遵照《条例》和《办法》,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着重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平台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下功夫、抓落实。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根据2019年2月机构改革编制调整,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元祥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局综合科合署办公,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工作。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改)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主动公开的要求,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建邺区城管局(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建邺区河长一览表》通知的民生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建邺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建邺区城市管理局2019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建邺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条例》中规定的其他涉及本单位的公开内容。 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7条,受理政府公开申请7条,转结上年度信息公开申请0件。2019年度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0件,结果维持7件,其他结果3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19件,结果维持5件,其他结果5件,尚未审结9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9
减103
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37
增98
2435
行政强制
327
增55
3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7557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3814579.2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3
10 5
5 9 19
5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末端工作督查核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内部考评体系。从上到下,逐级督查,强化末端工作的落实、督查。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分工到人,责任到人,认真核实,严格责任追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信息来源:建邺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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