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中国南京建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jy.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6楼,邮编:210019,电话:87778022,电子邮箱:njjytcj@163.com。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本单位于2008年4月1日起开始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工作机制,一是按照除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公开的原则,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二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按照“能在网上办的事都要上网办理”的原则,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本单位制定了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区政府有关公文类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保密审查机制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3、基础性工作,本单位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务服务电话,上传信息,主动为公开信息提供服务。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的文件材料,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提高了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条。在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9条,其中:计划规划类信息6条;公示公告类信息11条;其他类信息22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8年,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计划规划、公示公告、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等方面: 1、计划规划相关信息。主动及时公开“关于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等计划规划信息。 2、公示公告相关信息。主动及时公开“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领导分工”、“2017年度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部门决算公开”等公示公告信息。 3、政策解读回应情况。3月份,通过局政务微博关注全国两会。4月份,通过局政务微博关注并转发在建邺举行的世界华语辩论赛信息。8月份,通过局政务微博转发南京市落实“房住不炒”、11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信息。9月份,通过局政务微博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最全政策问答。12月,通过局政务微博主动关注并回应“国家公祭日”活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及时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3条。如“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主要职责”、“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018年部门区级专项资金公开”等部门职责和财政资金信息;“区房产局完成河北村800亩地块被拆迁村民安置房选房工作”、“建邺区房产局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知识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等公共服务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按要求办理,结果均为“不公开”。 5、落实《建邺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配合市房产局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可供应房源信息、准入标准和分配、供应结果及供后管理的信息公示。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主动及时公开“建邺区召开经纪机构房源发布管理座谈会”、“区房产局组织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政策培训”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建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发布新产生的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三是向区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四是通过《扬子晚报》发布告示2条。 在便民服务上,本单位在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地点、联系方式,方便市民查阅、索取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从申请渠道看,信函传真、网上提交、当面申请是主要申请形式,申请量分别为:14件、8件、2件,所占比重分别为58.33%、33.33%、8.33%。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征地拆迁补偿方面。总体上,申请事项与申请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申请目的多为维护自身权利,主张利益诉求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除无效申请外,24件公开申请全部按时予以答复。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20件,占总数的83.33%;“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4.17%;“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1件,占总数的4.17%;“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8.33%。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8度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答辩后原告撤诉;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申诉案。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全、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还不够广泛,微博等新媒体建设还需要加强。 对于存在的问题,本单位将认真做到:一是加强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格执行制度,对于应该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强化对本级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扩大各类信息的报送面,提高信息的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新媒体的应用技能,扩大影响面与受众面。 六、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7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次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24 1.当面申请数 件 2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8 4.信函申请数 件 14 (二)申请来源 1.党政机关 件 2.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件 3.企业 件 4.宣传媒体 件 5.科研院校 件 6.公民 件 24 其中:律师 件 科研人员 件 媒体从业人员 件 7.其他 件 (三)申请办结数 件 24 1.按时办结数 件 24 2.延期办结数 件 (四)申请答复数 件 2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5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1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信息来源: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