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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发改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0-01-27 17:10

建邺区发改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报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政公开办〔20201号)要求进行编制,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11日起到20191231日止。

         1.主动公开情况。2019公开数量54条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政府文件、公示公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依靠建邺区政府公开网站。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申请渠道为EMS邮寄。申请内容为土地征收。收到的2条依申请公开第一时间交给科室并已经通过EMS邮寄及时答复。

        3.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配备了1名分管领导和1兼职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发改委办公室负责信息的发布,建立信息网络,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由信息员提供信息并审核,科室负责人进行专业审查,分管领导复核审查,有效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0

0 

规范性文件

126

15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947 

16994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

424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更新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时间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及时性的认识。仔细梳理本部门所掌握的所有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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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