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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发改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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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发改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进行编制,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建邺区发改委依靠建邺区政府公开网站发布信息53条,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政府文件、公示公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通过EMS邮寄渠道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条,申请内容为土地规划利用方面,已于第一时间交由相关科室及时进行答复。 3.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条例》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一名分管领导及一名兼职工作人员,由发改委综合科负责相关具体工作,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发改委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的发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信息员提供信息并审核,科室负责人进行专业审查,分管领导复核审查,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增37 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4900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内容的把握还不够准确,需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 二是由于信息种类繁多、数量较大,导致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进度不平衡。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定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二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改革,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方便基层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营造公开透明政务环境。
信息来源:建邺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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