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国资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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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建邺区国资办进一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规范公开程序、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做好重大决定公开,及时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强化公开监督,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之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要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年度政务信息培训,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国资办办公室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截止2019年底,区国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主动公开情况。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发布工作,根据政府办要求先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责任科室,及时更新人员变动及联系方式信息。围绕国资监管重点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公开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开展。2019年,我办主动公开各类文字新闻信息20条,全部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办2019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区政府网站为我办唯一网上信息公开平台,由区信息中心统一建设维护。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制定《建邺区国资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成立领导小组,对信息的发布、审核严格把关。完善主动公开、发布协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举报投诉受理、保密审查和虚假信息澄清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社会大众对国资办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42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办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不够全面,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改进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区国资办 2020年1月20日
信息来源:区国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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