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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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3-01-17 09:40

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公开办函〔2023〕2号)要求,由建邺区建设局办公室汇总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结合建设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在聚焦主题主线,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

  1. 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条,其中,建设工程领域行政许可279件(施工许可82件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48件、大型机械使用登记149条),行政处罚8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3件,依法依规向申请人公开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我局按规定流程答复并附相关文件;申请公开的内容非我局主管、保存的事项,建议申请人咨询相关部门。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对照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按要求在“建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建设局”专题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内容涵盖部门概况、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紧跟行业动态,主动解读最新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进展。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监督保障情况。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明确专人办理,细化科室职责,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审核发布,夯实信息公开的法制保障和制度基础。适时召开局党委会、办公会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每一项信息及时审核发布。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质量,加强与纸媒、网络、自媒体等多类型媒体合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和新闻动态,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及时将业务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基本同步;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规定报送信息,确保信息表述规范准确,规范办事指南,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让更多群众关心、理解、支持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特此报告。

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

2023年1月17日


信息来源:建邺区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