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人民政府江心洲办事处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
|||||||||||||||||||||||||||||||||||||||||||||||||||||||||||||||||||||||||||||||||||||||||||||||||||||||||||||||||||||||||||||||||||||||||||||||||||||||||||||||||||||||||||||||||||||||||||||||||||||||||||||||||||||||||||||||||||||||||||||||||||||||||||||||||||||||||||||||||||||||||||||||||||||||||||||||||||||||||||||||||||||||||||||||||||||||||||||||||||||||||||||
|
|||||||||||||||||||||||||||||||||||||||||||||||||||||||||||||||||||||||||||||||||||||||||||||||||||||||||||||||||||||||||||||||||||||||||||||||||||||||||||||||||||||||||||||||||||||||||||||||||||||||||||||||||||||||||||||||||||||||||||||||||||||||||||||||||||||||||||||||||||||||||||||||||||||||||||||||||||||||||||||||||||||||||||||||||||||||||||||||||||||||||||||
建邺区人民政府江心洲办事处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建邺区人民政府江心洲办事处 2021年1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本街道按照《条例》以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标新时代新要求,以提升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稳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街道累计主动公开单位制作文件5件,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政府信息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0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0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主动公开的要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党政领导班子姓名及职务分工等相关文件以及《条例》中规定的其他涉及本街道的公开内容等。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街道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上年度信息公开申请0件,均按期答复。2020年度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0件,结果维持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方面,优化工作机制。以新《条例》实施为契机,贯彻落实《江心洲街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关于调整江心洲街道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管理。在发文时,各办负责人即确定该文件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或是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签发文件时必须对各部门提出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进行审批,从源头进行把控,做好“保密关”。 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由街道工委副书记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的开展,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办,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个环节有人管、管的好。同时,加强对null工作的监督,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问题,第一时间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null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扎实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与把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和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载体。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逐步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进一步扩充公开的载体,完善媒介公开形式,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信息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