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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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市建邺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9-06-28 15:41

南京市建邺区人社局

2019年3月11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中国南京建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jy.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邺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1402室,邮编:210019,电话:025-87778206,电子邮箱:jy86492205@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建邺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截止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机构和人员概况。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10年6月,目前设有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科、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科等10个科室,下辖建邺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五个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14人,其中:在编干部72人;党员干部63人。

(二)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扩大公开范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和责任清单公开,注重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招聘信息、创业政策、就业帮扶政策等民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点和工作进度安排,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统筹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建立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等服务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在建邺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6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5条;重点工作类信息15条;政府文件类信息7条;公示公告类信息53条;创业就业类信息38条;社会保险类信息16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8年,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概况、公示公告、重点工作、政府文件、创业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 

1、机构概况类。主动及时公开机构调整、领导分工调整、人事调整等情况。

2、公示公告相关信息。主动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单位公示》、《南京市建邺区招聘2018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人事招聘类及执法检查类公示公告信息。 

3、政府文件类相关信息。主动及时公开批复性文件《关于同意举办南京安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南京夫子庙烹饪学校增设培训职业(工种)的批复》以及规范性文件《建邺区人社系统窗口业务技能操作比武活动实施方案》、《2018年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富民10件实事》等。

4、推进就业创业类信息公开。做好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公开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微博等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在便民服务上,通过广场咨询、电话咨询、柜台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引发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法规问答、便民手册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件,均按照合法程序答复申请人。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收费。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进一步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特别是加强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工作责任落实和信息上报,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深入调动全局人员的积极性,按时按质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员,通过业务学习会、工作互相评价、参加相关培训等形式,充分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技巧等知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接受社会媒体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7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

(二)申请来源

1.党政机关

——

2.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

3.企业

——

4.宣传媒体

——

5.科研院校

——

6.公民

2

其中:律师

——

科研人员

——

媒体从业人员

——

7.其他

——

(三)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

(四)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


信息来源:建邺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