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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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4-01-18 16:0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由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南京市建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jy.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邺区人社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1402室,邮编:210019,电话:025-87778206。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主要包括机构概况、公示公告、政府文件、稳岗就业等方面。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动及时公开建邺区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审核通过情况、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建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双随机检查结果、编外人员招聘简章等人事招聘类及执法检查类公示公告信息。做好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其中不予公开的1条。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是我局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本局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不予公开,均已按照合法程序答复申请人。

3.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按要求在建邺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加强与纸媒、网络、自媒体等多类型媒体合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和新闻动态。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完善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积极开展人社信息发布,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定期维护信息公开系统,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思想认识上更重视、在体制机制上更健全,工作开展日益规范。但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文字解读较多,表格、图片等其他解读较少,存在群众“读得懂,想不通”的情况。

下一步,人社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从切实履行服务职能出发,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深化公开信息内容,提高政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尽可能完善每一模块的相应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信息来源:建邺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