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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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5-01-20 15:33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依据实情陈述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 主动公开情况。全年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64条,其中,在省司法厅网站公开信息18条,市司法局网站公开信息90条,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3条,政务新媒体“南京建邺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3条。

2. 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3件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并依法办结,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发布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效做到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4.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规范做好区政府网站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及发布,确保信息平台规范有序的正常运行。

5. 监督保障情况。始终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建邺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
信息来源:建邺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