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构概况

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单位名称南京市建邺区审计局
主要职责

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区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区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区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区审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有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审计工作。参与制定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提出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按要求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属各部门、单位(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2.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3.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4.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5.区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和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区重大项目稽查;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等职责。

(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构建审计数据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审计工作能力。

(九)强化审计队伍建设,组织审计人员教育培训;落实机关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负责人姓名

孙东

单位地址

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2512

邮政编码

210019

联系电话

025-87778273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科室名称科室职能
综合科

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审计宣传、审计信息、审计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

法规与审理科

参与研究和制定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拟定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目标,以及规划、计划、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审计统计、审计法规、政策咨询;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全局文件起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审计听证、审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依法组织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财政审计科

(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实施区本级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及监督检查;组织审计与区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级司法机关和区级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电子数据审计科    承担局机关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对区级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进行信息系统审计;建设区级大数据审计平台;组织全局计算机培训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科

(资源环境审计科)

    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全区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和法规、政策培训、咨询工作;负责全区经济责任审计统计、汇报和台账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对审计机关审计对象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实施审计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负责监 督检查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 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