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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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水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5-01-14 1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厅相关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文件内容逐条逐项严抓落实。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共报送524篇水务公开信息。一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报送38篇水务信息。二是南京市区两级统一公共信用归集和服务平台报送73件。三是新华网、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南京晨报等媒体刊用约400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刊发稿件41篇;省级以上媒体刊(播)发稿件170篇,市级媒体刊发稿件约185篇。四是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活动,通过户外大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在各类媒体刊载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宣传信息1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办件的答复工作。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根据区政府的进一步工作要求,后续将按照规定做好对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4月,我局在建邺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调查及意见征集工作,相关反馈情况已公示。《南京“爱情湾”成为“爱禽湾”》《一线直击│“自己的家园,必须守好”》《党员担任“体验官”!巧用家门口新阵地,让党课“活起来”》等发布紫金山新闻公众号,《每日一景|南京首个“爱情”主题社区公园浪漫开园》《渡口复航,环境服务如何再优化?听城治公众委员来建言》《南京建邺:昔日水沟变身公园》发布学习强国微信平台,《美!断头河化身“小荷塘”》《爱情湾生态公园,获省级奖项!》《江心洲:一座江心小岛的“双面绣”》《这里新增一条绿道!》等发布建邺播报微信平台,《美!污水沟化身“小荷塘”》《向雪而行,南京水务人除雪齐上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美南京,南京水务在行动》《以“讯”应“汛”,南京水务部门全力筑牢”安全堤“》《守护城市安澜,超4.7万人次逆风而行》《获奖名单公布!南京守护幸福河湖上榜!》等发布南京水务微信平台。南京水务微信平台发布7篇,学习强国微信平台3篇,紫金山新闻公众号7篇,建邺播报微信平台4篇。我局将继续在政务信息平台中持续动态更新水务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工作实际,继续深化《建邺区水务局新闻宣传及政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专人专岗切实做好信息收集、账号维护、审核发布等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专项计划,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多渠道、多方位、多手段全面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挖掘水务工作特色,其中,“书记谈节水”“书写生态文明法治答卷”等重点报道被“节水中国”“全国人大”先后刊载,打响了建邺的水务品牌,取得了较大的影响。但也存在新闻稿件质量有待加强、与群众互动性不高等情况。

下一步,我局充分利用人力物力,一是结合年度重点亮点工作,写出有深度有质量的稿件,争取“政务信息”“南京改革”“决策参阅”刊发;二是围绕群众喜闻乐见,加强微信、微博、微视和客户端的推广,多角度宣传推广建邺的水务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获取更广泛的社会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信息来源:建邺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