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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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3 15:4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南京市建邺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主要内容涵盖公共文化、体育赛事、场所设立、非遗体验、阅读活动等,坚持主动及时做好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相关工作动态和公共活动的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本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其中予以公开的1条。申请内容为公开某酒吧营业性演出相关许可证照信息,已按照合法程序答复申请人。

(三)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平台规范化、集约化、智能化建设,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建邺区政府网站规范发布公开信息。健全统一规范、高效协同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加强与纸媒、网络、自媒体等多类型媒体合作,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和新闻动态。

(四)信息管理监督情况。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形成“制度健全、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信息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信息起草、审核、发布的标准流程,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信息内容深度不够,实用性有待提升。公开信息多集中于文化、旅游、体育方面常规工作动态和公示公告,对公众关注的文旅市场监管、服务质量评价、投诉处理结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深度信息涉及较少。要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公众需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实用性。

(二)已公开信息规范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对于已公开信息的管理不够规范,要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分类工作,按照可公开保留期限长短进行精细划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等要求,对已公开的各类信息进行专项排查和规范清理,防范公开信息汇聚、关联引发的风险。同时,定期做好各类信息维护、动态更新、清理等常态化管理工作,确保平台上公开的各类信息符合管理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信息来源:建邺区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