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构概况
| 单位名称 | 南京市建邺区应急管理局 |
| 主要职责 | 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制订本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区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培育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七)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八)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科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级下拨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九)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十一)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负责人姓名 | 金叔阁 |
| 单位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 |
| 邮政编码 | 210000 |
| 联系电话 | 025-87778330 |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
| 科室名称 | 科室职能 |
| 综合科 | 承担局机关日常运转、党建、宣传和综合协调等职责。负责公文流转、财务、档案、人事、保密、信访、固定资产、车辆、教育培训、绩效考核、退休干部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党建和应急管理宣传工作;负责局政务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制定综合性工作计划方案并做好督查督办;负责投诉举报受理。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 负责区安委办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综合保障等日常工作,包括拟定和组织落实工作计划、召开全区性安全生产会议、工作情况收集、统计、反馈、报告等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牵头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
督查巡查科 | 承担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等工作,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进行督促指导和巡查,对有行业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等。 |
政策法规科 | 负责组织起草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规定和办法;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协同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证件管理;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街道安全生产执法;负责执法程序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负责局重大执法决定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应诉及有关法律事务;负责局承担的依法治区、法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普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负责科技信息化工作。 |
应急指挥科 (应急指挥中心) | 承担组织应急值班、预案编制演练、协调指挥救援等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负责制定自然灾害事故分级应对方案;负责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预案衔接协调以及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推动区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突发自然灾害事故风险预警、救援协调指挥、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培育区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全区应急动员工作,提请衔接部队参与应急处置。 |
企业管理科 (行政审批科) | 承担全区有关企业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备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相关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负责承接市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布置的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和涉及相关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
| 执法监察科 | 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和事故调查职责。负责投诉举报办理及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负责执法信息统计分析与报告;负责指导街道执法工作。 |
| 防灾减灾科 | 承担防汛防旱、防火防震、减灾救助、专项整治、教育培训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职责。负责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区火灾防治总体工作方案,协调组织指导各方力量参与火灾防控,负责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防震演练;负责拟订救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转移安臵灾民和灾民生活救助;负责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负责区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项整治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