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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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3 09:5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余条,其中,门户网站56条。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我局重点工作情况60余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上年结转0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信息审核把关、定期更新栏目信息、强化日常巡检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隐患,保障信息和数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标准,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促进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平台联动传播。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日常提醒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推动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部分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个别信息发布时间滞后,并发现2处外部链接失效。针对上述问题,组织各科室开展专项排查,共清理过期、无效信息10条,修复错误链接2个,并建立信息定期检查和提醒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信息来源:建邺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