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89098/2024-4678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建邺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6-2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建邺区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益性岗位;招聘;南京市;残疾人之家;建邺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残联;康复训练;苏人;聘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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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为提升全区残疾人之家的辅助性就业能力和残疾人培训服务技能,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102号)《关于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248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21〕102号)精神和南京市残联关于增加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就业服务岗位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邺区残疾人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
辅助开展肢体康复训练
三、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南京市建邺区常住户籍,高中以上学历,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
3.经区人社局、区残联认定,被确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
4.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和学习能力。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品德等。
5.有肢体康复训练经验并取得良好成效或在残疾人体育事业有突出贡献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工资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结合工作能力和表现予以奖惩。签订聘用合同以及享受社保;
2.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残疾人之家工作需要,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再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五、人员管理
被聘用人员,按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及其它有关录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拟录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明确放弃录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1.联系人:赵有环
2.联系方式:025-87778416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
4.报名地点:建邺区残疾人联合会业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