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2989098/2024-84910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建邺区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4-10-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4年“建邺好生活”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补贴;商户;申领;汽车销售企业;补贴资金;建邺区;机动车销售;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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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邺好生活”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公告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开展2024年“建邺好生活”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规模

活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含)-12月31日(含),补贴金额总量为500万元,按照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

二、发放机构

根据《2024年建邺区汽车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公告》,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由建设银行建邺支行执行。

三、补贴标准

按购买单台车辆价格发放补贴(以车辆不含税费金额为准,补贴金额统一进位至元单位,下同),前1000辆(含)汽车按车价的2%发放补贴,1000辆以后按1%发放补贴。

补贴资金按照消费者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的顺序,先到先得。审核通过的最后一名消费者,实际发放补贴款,存在不足单台车辆价格1%的情况。

四、补贴对象

2024年11月11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本次补贴活动的汽车企业购买车辆(不含二手车)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款开票,通过线上平台申请消费补贴,并于2025年1月28日(含)完成新车上牌,待资格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发放至消费者登记的银行账户。

五、购车补贴流程

申请补贴入口将在2024年11月1日在建邺播报公众号、建行生活APP公布。

申领通道2024年11月11日开放,2025年1月10日关闭。

申请人在活动商户完成车辆购买并开票后,即可申请购车补贴。审核通过后,补贴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消费者登记的银行账户。如审核未通过,申请人需重新修改并上传资料,重新排序,如遇补贴发放完毕,则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专项审计将在审核期间同步进行。补贴资金接近发放完毕时,活动平台将提前发布公告,明确截止时间。

六、活动商户

在建邺区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企业,在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七、建行叠加优惠活动

1. 车企开立建行收单商户并上架建行生活,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平台使用建行数字人民币钱包付款,满20000立减200元,每位客户可参加一次。(不影响区级补贴发放至消费者银行账户)

2. 消费者选择建行办理购车分期,按分期金额分档领取相应礼品。

10万以下:赠送价值100元礼品。

10万至15万:赠送价值200元礼品。

15万以上:赠送价值300元礼品。

八、购车补贴相关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11月1日通过建邺播报公众号、建行生活APP公布)进入活动页面,并提交以下信息:

1. 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照片;

2. 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3. 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

4. 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户);

5. 新车机动车行驶证照片(上牌后提供给汽车销售企业,申请报名时无须提供)。

(二)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1. 购车发票日期须在2024年11月11日(含)后;新车机动车行驶证照片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28日(含)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2. 申请人、购买人、机动车销售发票以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建邺区开具。

3. 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4. 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6. 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的补贴。

7. 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实施细则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8. 车辆销售企业应确保经营全流程合规,妥善做好客户补贴申领提醒等服务,如发生3起以上(含)有责投诉车企,将视情况给予约谈、中止或终止补贴活动资格等相应处理。

9. 发票信息中购车企业名称需要与附件中企业名称一致,如分公司开票,则发票信息中需要体现出与附件中企业名称一致的总公司名称。

10.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11. 开票并领取补贴款后发生退车的,补贴申领者应主动退还已领取补贴,车辆销售企业向商务局核实后方可办理退车手续。

九、咨询电话

区商务局:025-87778870

投诉咨询电话:025-82223089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本次活动参与商户名单

南京市建邺区商务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本次活动参与商户名单

南京乾元新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康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华海领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恒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云星行汽车有限公司

江苏宁枫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