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2989098/2025-4484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组配分类:    社会组织成立信息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建邺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7-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准予南京市建邺区新路艺术研究院成立登记决定书
文  号:     关 键 词:       ;企业单位;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登记;旅游局;南京市建邺区;业务主管单位;艺术研究院;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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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南京市建邺区新路艺术研究院成立登记决定书

 建民准字〔2025〕29号

南京新路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一家发起单位:

    你们提出的成立登记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南京市建邺区新路艺术研究院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南京市建邺区文化和旅游局。

你单位成立后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本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你单位的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相关部门《同意设立党组织的批复》应当及时报本机关备案。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5 年 6 月 5 日  

抄送:南京市建邺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