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89098/2025-5667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3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32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人大;建议;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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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32号建议的答复
沈宪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外卖商户、早餐点、零散个体的监督与管理的建议”的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建邺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对外卖商户、早餐点、零散个体的监督与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针对您的建议,结合建邺区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当前工作实际,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外卖商户管理工作
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上级领导决策部署,探索了一些对外卖餐饮的管理经验,多项措施的实施,提升了全区外卖管理水平。
(一)五个统一,规范提升外卖餐饮集聚区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外卖餐饮集聚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一信息公示、统一风险分级、统一培训抽考、统一台账记录、统一外卖封签。各分局对外卖餐饮聚集区摸底排查,全面梳理外卖餐饮单位底数及各家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集中区餐饮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宣贯相关政策。分局网格员现场对外卖餐饮的信息公示、索证索票、从业人员管理、加工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等内容定期上门检查,指导规范经营。市场监管局设计、印制了具有各外卖餐饮集聚区LOGO的“外卖封签”,保证外卖餐饮“最后一公里”安全的同时,对各集聚区起到宣传推广作用。
(二)星级评定,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星级评优,树立一批管理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餐饮外卖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加工操作过程。量化考评,在统一规范提升的基础上,开展星级评定。星级评定由高到低共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个级别。原则上一年评一次,参加首次评级,由一星起评,最高评定三星,每个星级的比例严格控制。由建邺区质食药安办、外卖平台、同行单位等共同成立打分组,就资质证照、规章制度、场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原料管控、加工过程、诚信经营八类要求,对参评单位现场打分。激励表彰,由建邺区质食药安办根据打分情况,确认星级餐饮服务单位名单,公示后统一挂牌表彰。表彰做到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跟踪监管,定星评审后,由分局网格员对星级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常态化跟踪监管,对降低标准、严重违法违规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严重程度,采取限期整改、降级、摘星、退出等措施。
(三)“互联互+明厨亮灶”,探索线上公开操作实况。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食品安全操作过程可视化,探索运用AI抓拍等先进技术手段防治鼠(虫)类等有害生物,试点在万达金街外卖餐饮集聚区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同时将视频信息链接入饿了么、美团等平台,让顾客点餐同时可看到店家现场的操作及卫生状况,买得更放心,吃得更安心。
(四)“你点我查”,构建外卖餐饮社会共治平台。开展外卖餐饮“你点我查,共享食安”随机查餐厅活动,以网络调查问卷形式,将征集的“最关心的外卖餐饮”作为被检查对象,并邀请有兴趣的顾客报名参加现场执法检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提高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社会公众共同监督食品安全,营造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享健康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流动摊贩管理工作
食品摊贩具有规模小、分布散、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的特点。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二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四条“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和经营品种等信息。”第二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备案信息制作并发放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应当载明食品摊贩的姓名、经营品种、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等信息。”
建邺区以建邺区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工作纽带,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职权范围内管理工作。目前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情况,由各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辖区摊贩发证。经区质食药安委办摸底,全区现有持证摊贩145家(莫愁湖街道辖区73家,兴隆街道辖区0家,南苑街道辖区31家,沙洲街道辖区31家,双闸街道辖区2家,江心洲街道辖区8家)。按照《南京市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6〕15号)要求,目前各街道办事处严格实行备案信息管理制度,根据食品摊贩经营者提供的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和经营品种等信息,制作并发放《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并将备案信息通报至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建邺区为中心城区,摊贩经营分散,流动性大,无固定经营点,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摊贩经营规范化管理难度大。目前各街道均采取历史遗留存量管理措施,均已不再备案,对无证摊贩由城管部门牵头驱离。
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食品摊贩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认真落实,确保监管无死角、没有盲区。街道办事处定期对悬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及是否在有效期内、食品原料是否索证索票、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加工制作区域环境卫生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城管局对违反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食品摊贩,进行管理,对占道经营夜市摊点加强牵头治理;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辖区摊贩食品安全的督促指导工作,对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的责令立即纠正,严肃查处加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理。
后续,建邺区相关部门将充分认识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辖区内的食品摊贩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方可经营。对于其他未备案的占道摊点,街道城管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做到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规范一处”,并积极向流动摊主普及《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摊主退“市”进“室”,倡导固定场所经营,合法合规经营。
三、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将食品经营者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低风险)风险、B级(一般风险)风险、C级(较高风险)风险、D级(高风险)风险四个等级。综合考虑食品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等级、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市场监管局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最基本的需要,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作为一项系统性、整体性、长期性的重要民生工程,建邺区将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努力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得更细、做得更好。
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