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2989098/2026-10231 主题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6-02-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医疗机构停业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管理;医疗美容;停业;医疗机构名称;信息公告;代表人;条例;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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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停业公告

我委依南京丽极韩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予以医疗机构办理停业,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南京建邺丽极韩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5号2001-2004室

法定代表人:PARKJONGYL

主要负责人:李军

备案编号:PDY00628632010517D2212

停业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7年1月31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