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2989098/2026-2084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建邺区国资办 生成日期:    2026-04-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永初路爱情湾公园内房屋出租第1次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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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永初路爱情湾公园内房屋出租第1次公告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禹贡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 标的名称: 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永初路爱情湾公园内房屋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16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永初路爱情湾公园内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213.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24年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无

2.7 招租业态: 商业

2.8 其他说明:

(1)楼层:1楼

(2)装修程度:毛坯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3.2200

3.2 租期(月): 36个月 (首年含免租期2个月)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1.1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的业态仅限用于商业,不得用于污染大、噪声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得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不得用于其他对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生产经营(经营业态黑名单:仓储、宾馆住宿、餐饮(明火)、冷鲜食品加工,会所、教辅、五金、家电、家具、服饰、办公用品销售);不得从事任何破坏公园绿化、设施及生态环境的行为,所从事行业不得对公园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及隐形的连带责任,同时保持场地整洁美观,共同维护公园良好公共秩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租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招租。

(6)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7)提供如下承诺书:

①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②未发生过竞租成功又反悔不愿意承租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违约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③竞租成功后依法履约并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

④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经营(使用)方案须严格按照出租业态要求制定,并报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5. 其他要求:

(1)租金递增方式:无。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3)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登记时需提供出租方出具的书面证明)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对该房屋实施拆除,或因爱情湾养护项目终止导致出租权灭失的,出租方均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赔偿及其他权利。

(5)参与本次招租项目的意向承租方须递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金额:3.966万元。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确定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

(6)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扣留其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按照综合评议得分高低排序另行确定承租人或将该房屋另行招租。

(7)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装修前须先报出租方备案并经其同意,施工时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若有违约,出租方有权扣留其租赁押金,若所示额超过租赁押金的,承租方须补足。

(8)现场踏勘: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现场,勘察联系人:张主任,电话:025-86435020。招租报名及文件获取联系人:陈工,15105149905(只有线下报名才视为招租报名成功,报名材料详见招租公告附件中招租文件附件2:报名材料格式).

(9)招租人本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10)该房屋暂无不动产权证书,不可用于工商营业地址注册。

6. 其他说明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禹贡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18761878891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与西城路交汇处东南侧200米,胡家闸泵站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建邺城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梓凡

联系电话:86801605

附件

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永初路爱情湾公园内房屋出租(禹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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