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89098/2026-3109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 生成日期: | 2026-05-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2026年度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摄影摄像跟拍服务比选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摄影摄像跟拍;比选;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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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摄影摄像跟拍服务比选公告
2026年度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日常工作摄影摄像跟拍服务比选公告
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2026年度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摄影摄像跟拍服务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RJ-BX-202603120
2.项目名称:2026年度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摄影摄像跟拍服务
3.项目预算:32万元
4.最高限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单位 |
1 | 摄影+摄像 | 2800 | 次 |
2 | 摄影+摄像+短视频制作 | 3000 | 次 |
3 | 摄影+摄像+短视频制作 | 4500 | 2组 |
4 | 常规工作宣传短片制作 | 10000 | 分钟 |
5 | 年度工作电子画册设计 | 200 | 设计面 |
5.比选内容:本项目为2026年度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摄影摄像跟拍服务,确定中选人2名,原则上,经评审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负责全年工作量的70%,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负责工作量的30%;且2家单位互为备份,当其服务不能满足质量、时间等实际需要时,比选人有权使用备份单位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最终工作量比例,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6年(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诚信守法,无失信行为,比选人企业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比选申请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11:00至2026年5月28日下午5:00
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3.方式:仅支持线上报名
(1)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到邮箱:ruijiajianshe999@163.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2)待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通过后获取文件领取表和费用支付方式,按要求填写并付款【费用支付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简写)】。
(3)付款凭证及文件领取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ruijiajianshe999@163.com,审核通过后获取比选文件。
(4)如需要纸质文件的,发邮件回复“需要纸质文件+收件地址”,代理机构将在电子文件发售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快递费到付。
4.售价:比选文件每套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如有问题请联系:025-83111722-8013。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5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六、其他
1.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比选申请人应当从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3.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比选人不组织,比选申请人可自行考察。
4.本项目公告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jjy.gov.cn/)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比选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比选申请单位及时关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比选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名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比选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25-8421662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南京瑞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石狮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南京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联系人:付宇
联系电话:025-83111722-8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