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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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市区单位与个人建立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用工参保或退工停保手续?

发布日期:2024-12-24 09:03

答:南京市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为职工办理参保或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中止手续:(1)网上办理。已办CA认证的单位,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jhrss.gov.cn/)直接办理。(2)柜面办理。单位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jhrss.gov.cn/)下载《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或《南京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申报花名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至单位参保登记所在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信息来源:建邺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