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89098/2026-47043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组配分类: | 社会组织评估信息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建邺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建邺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建邺区;评估;南京市;社会组织;民政局;南京;副教授;学院教授;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关于调整建邺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告
区属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属社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精神,加强对区属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建邺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部分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制定年度评估方案;
2.组建评估专家组;
3.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和社会评价;
4.审议初步评估等级并公示;
5.处理复核申请和投诉举报。
二、成员名单(17人)
主任委员(1名):
杨杰忠 建邺区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3名):
李伟年 南京市建邺区委“两新”工委办公室主任
周家勇 南京市建邺区社会组织科科长
罗友德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职社监管科科长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13名):
马道军 南报集团融媒体新闻中心主任记者
白友涛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刘 江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朱龙杰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刘 安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张 伟 南京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张小燕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四级主任科员
张海荣 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陆海荣 南京市建邺区文旅局群众体育科科员
钱 坤 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高 静 江苏至远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鲁兴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曾 光 南京量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计师
三、委员任期
本届委员任期 5 年,届内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必要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四、办事机构
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估办公室”),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评估的组织工作,以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评估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科长兼任。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