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2989098/2026-59186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苑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6-10-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建邺区虹苑一村11幢3楼西边及11栋4楼房屋整体出租第一次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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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虹苑一村11幢3楼西边及11栋4楼房屋整体出租第一次公告

1.项目概述

1.1出租方: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1.2标的名称:建邺区虹苑一村11幢3楼西边及11栋4楼房屋整体出租

1.3挂牌起止日期: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21日

1.4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按照价格优先、同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最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仅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协议出租。意向承租方须满足本公告规定业态、资质、信用等全部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价(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坐落位置:南京市建邺区虹苑一村11栋

2.2有无房产证:有

2.3建筑面积(㎡):3楼西边420㎡,4楼481.17㎡

2.4建筑年代:1996年

2.5出租用途:社区民生便民配套服务

2.6附属设施:水电齐全,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7招租业态:小区配套服务类企业

2.8其他说明:

(1)楼层:3层、4层

(2)装修程度:3层西边简装,4层毛坯

(3)目前状态:空置

3.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租金价格(万元/年):3楼 6万元/年、4楼6.7万元/年

3.2租期(月): 60个月(含6个月免租期)

3.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季付(先付后用)

3.4租赁押金(万元):1万元

4.对承租方的要求:

(1)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2)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分支机构。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该标的出租业态,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须符合业态经营要求:承租人为小区配套服务类企业,仅限服务本小区居民的民生配套,禁止高污染、高噪音、娱乐类等扰民业态,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6)意向承租方须全面代管本楼租赁及管理事宜。对本楼其他在租租户有代管物业事务,代收租金,代开发票等义务,本楼原租户到期续租,与承租方签订租房合同,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无。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3)出租标的交付条件为部分或完全腾空状态交付,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现有设施设备完好性。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房屋建筑及结构等存在的问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出租标的为完全腾空状态确认,责任自负。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租赁期5年,自承租合同中约定的起租日开始计算,租赁期满5年后,承租方经出租方评估与考核后,且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前提下,租赁期可往后续签5年,最多可续签一次,续签时按照到期时市场环境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基础,并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

6.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出租方联系方式

出租单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翔平

联系电话:025-86382028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601室

代理单位: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文茜

联系电话:1529578521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B幢19层

8.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5-86382075

附件

出租明细表及商业租赁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