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12989098/2026-62480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苑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6-10-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征集社区合伙人的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征集社区合伙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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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社区合伙人的公告

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结合社区工作实际,计划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伙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征集社区合伙人;

项目地址:怡康街11号;

序号

坐落

面积(㎡)

业态

1

怡康街11号一楼

约200(㎡)

便民就餐

二、报名要求:

1、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意向合伙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主要条款:

1、意向合伙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使用房屋,不得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不得进行其他对该地块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生产经营。

2、意向合伙人需提供造价不低于100万元的设计装修改造方案,并自行承担房屋装修改造的一切费用,装修改造方案与关联方商定后再施工,施工时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

3、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管理、房屋维修等费用由意向合伙人承担。

4、本房屋经营业态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不能用于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未经允许不得私下转租。

5、不得超出意向合伙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6、意向合伙人需缴纳10万元保证金/保函。合作届满,意向合伙人按约定腾空房屋,且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无损坏的,原则上无息退还,具体以合同为准。且该保证金/保函用于保障经营不善、合伙人撤离等情形下,退还居民充卡费用的需要(如不足,需要补齐)。

9、合作周期: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合作期满3年后,经考核及居民民主测评合格后,且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前提下,合作期可往后续签3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10、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四、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五、报名事项:

1、自然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出具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相应持股、合伙人、经营者证明材料。

2、法人、非法人组织报名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非法人组织合法登记材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名时间(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报名地址:怡康街11号。

5、联系电话:王伟13585177767

六、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怡康街11号。

2、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 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

2026年10月22日

1.评审成交方法和标准

1.1 成交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文件实质性(资格审查要求、主要条款)要求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详见文件附件一。

1.3 评定方法,详见文件附件一。

2确定成交供应商

2.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小组根据排名确定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2按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